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9 月 26 日臺教資(六)字第 1110094035 號函辦理。
二、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為鼓勵在地社區、民間團體、學校等多方參與海洋保育事務,該署辦理旨揭計畫以建立多元夥伴關係,達長期守護在地海洋環境之目標。
三、本案補助對象為政府立案之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各級學校、組織或社區發展協會等團體。歡迎對海洋保育有興趣者踴躍參加,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 111 年 10 月 28 日止,詳細徵件內容及報名資訊,請參閱海洋保育署網站(https://www.oc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