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111 年 10 月 4 日全教秘字第 1110000161 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討會期間,惠請各校依教師請假規則與公(差)假暨差假期間所遺課務相關規定核予公(差)假及課務排代。
三、檢附上開原函及其相關附件影本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