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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黃平 - 一般公告 | 2022-11-03 | 點閱數: 111

說明:

一、為強化文藝性及各社團的藝文動能,帶動校園寫作風氣,鼓勵學生校園紙本刊物出版,特訂定旨揭實施計畫。

二、為達上開目的,旨案補助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校園刊物印製費,辦理期程為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12 年 5 月 31 日止,其補助基準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之「業務費」項目為準,每校補助金額新臺幣 3 萬元為原則。

三、相關注意事項如下,請學校配合辦理:

(一)申請作業期程:請於 111 年 12 月 7 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申請表(附件 1-4)寄送至國立竹東高級中學學務處彙整(31046 新竹縣竹東鎮大林路 2 號,聯絡人:何恭佑老師 03-5962024#301)。

(二)受補助之學校應於 112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一)前辦理結案,經費請撥、支用、核銷及結報事宜,應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暨本署相關規定辦理。

(三)本補助案經審查核定後,若學校執行率未達 80%,賸餘款及未執行項目之款項應予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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