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下稱原民會)111 年 10 月 26 日原民社字第 1110053978 號函暨 112 年度原住民族青年暑期工讀計畫辦理。
二、為促進原住民族青年學生(以下稱原青)職能開發,提供暑期工讀機會,使原青學生在學期間瞭解職場生態,增加工作經歷,透過參與不同領域原住民族事務,促進職涯發展,激發未來返鄉就業或創業意願,爰賡續推動本計畫。
三、旨案提報應備文件臚列如下,請於 111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二)前函送本府,逾期不予受理(公部門單位僅須提供第一、八項;私部門單位應備齊一至八項):
(一)工讀職缺提報表,正本 1 份。
(二)應備文件檢核表,正本 1 份。
(三)設立許可證明及理事長當選證書,影本各 1 份。
(四)組織章程,影本 1 份。
(五)組織成員清冊(須註明成員職稱),影本 1 份。
(六)原住民族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影本 1 份。(本項依各機關單位性質擇一檢附,非原住民族相關單位請檢附本府核予之立案證書。)
(七)勞保繳費單或投保清冊影本(本項擇一檢附),影本 1 份
(八)另本府將於受理截止後,辦理旨案提報單位資格審查,請隨文提供工讀地點外觀及內部設備環境之照片(公、私部門單位亦同),作為審查評分判定資料。
四、旨揭計畫提報相關表件請至本府原住民行政處官網「最新消息-本處公告」(https://ab.hl.gov.tw/)下載;計畫書除於上述官網公告取得外,亦可由原民會全球資訊網-業務專區-各處業務-社會福利-就業服務」(https://www.cip.gov.tw/)及原 JOB 原住民族人力資源網(https://iwork.cip.gov.tw/)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