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教育部轉送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苗栗地區陶瓷產業」相關資料 1 份,貴局(府、校)可作為辦理戶外教育課程之參考,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11 年 12 月 9 日臺教綜(六)字第 1110121867 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