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署為協助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自治組織發展,並因應各校學生自治組織型態、所需知能與需求不同,爰辦理旨揭計畫。
二、今年度將補助 50 所高級中等學校(含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公益性法人、團體)辦理學生自治組織相關知能工作坊,每校(法人、團體)補助經費上限為新臺幣 5 萬元,並針對學生自治專業增能活動優先補助。
三、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請由各該主管機關彙整後,函報本署辦理申請作業。
四、檢附實施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