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會為深化社會大眾之人權的理念及價值,提升臺灣各界對人權之認識,爰辦理旨揭特展。
二、展覽期間自即日起至 112 年 2 月 28 日止,時間為平日上午 9 時至 17 時,於監察院 1 樓(臺北市忠孝東路一段 2 號)展出,如欲報名參觀,請至監察院全球資訊網(路徑:首頁/便民服務/預約參觀)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