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12 年 1 月 16 日藝演字第 1120000211 號函辦理。
二、報名請逕至該館「藝拍即合」網站( https://1872.arte.gov.tw/application_list_index.aspx ),選擇補助案類型,將帶入補助內容說明(請先下載附件填寫)→點【我要申請】,填寫完畢並夾帶附件上傳→點【送出】,即完成該案件申請。
三、檢附原函及其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