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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蔡欣頤 - 獎助學金 | 2023-02-08 | 點閱數: 166

主旨:檢送「111 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1 份,請協助周知,並鼓勵符合資格者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函轉內政部移民署 112 年 2 月 2 日移署移字第 11200150494 號函。

二、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有關本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

1、報名期間:自 112 年 2 月 20 日至 112 年 3 月 20 日於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網址: https://sp.immigration.gov.tw )完成線上申請,並下載系統具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申請清冊後,併附相關佐證資料,於 112 年 3 月 27 日前,郵寄至本署( 10066 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 15 號,移民事務組王郁婷科員)彙辦,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獲獎名單公告:預計 112 年 5 月底。

(二)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

(三)核發獎項及金額:

1、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 2,000 元至 3 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四)報名方式:

1、申請「總統教育獎勵金」、「特殊才能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獎學金」及「新住民及其子女清寒助學金」者,均須由「現就讀學校」至本系統申請。

2、申請「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者,須由「申請人」至本系統申請。

四、本系統於 112 年 2 月 20 日至同年 3 月 20 日開放受理報名,為確保新住民及其子女權益,惠請協助周知符合本計畫條件者踴躍報名,並依限完成線上報名與寄送申請資料,如有報名及系統操作問題,請於報名期間之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 30 分洽詢下列專線:

(一)報名作業諮詢專線:( 02 ) 2388-9393 分機 2604 、 2605 、 2606 、 2548 、 2549 及 2579 。

(二)系統操作服務專線:( 04 ) 2326-5200 分機 308 、 311 、 254 、 316 、 581 及 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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