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同國教署)112 年 2 月 7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20007785A 號函辦理。
二、為儲備高級中等學校閩南語文、客語文(以下簡稱閩客語文)師資,提高閩客語文課程之教學品質,落實閩客語文之傳承,並滿足各學校本土語文師資需求,國教署委請國立臺南大學辦理旨揭認證培訓計畫。
三、 112 年度預計辦理 4 梯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課程(詳參附件 1),每梯次開課人數上限 200 名,每梯次培訓課程為 36 小時,報名資格如下:
(一)年齡:年滿 20 歲者。
(二)具備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以上證書:
1、閩南語文組: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以上,或國立成功大學臺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中高級以上證書。
2、客語文組:客家委員會客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以上證書。
四、 112 年度預計辦理 8 梯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作業,每梯次開放報名名額為 100 名。(詳參附件 2)
五、高級中等學校聘任教支人員時,請依下列順序聘用:
(一)具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以下簡稱高中)教支人員完訓證明並經認證取得高中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
(二)具高中教支人員完訓證明、尚未取得高中教支人員合格證書,但具有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
(三)具有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惟受聘進入高中端任教,請參加高中教支人員培訓課程(部分課程可抵免時數)。
六、對旨揭計畫事宜有疑問者,請洽計畫辦公室陳妍溱小姐,連絡電話:(06)2133111 分機 192 。信箱: chenyenjen@mail.nutn.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