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 112 年 2 月 14 日台內民字第 1120221679 號函(附件 1)辦理。
二、請將旨揭圖檔(附件 2)運用於網站、通訊軟體 LINE 官方帳號、社群網頁、村(里)長群組等管道廣為宣傳,鼓勵各界踴躍推薦,參與孝行楷模選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