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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黃瑞琪 - 一般公告 | 2023-03-24 | 點閱數: 67

說明:

一、為落實「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27 條及第 29 條規定,促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瞭解原住民族語言、歷史、科學及文化,並實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投入素養導向、議題融入及原住民族語文相關輔助教材之研究,特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112 年度原住民族文化優良教案甄選實施計畫」。

二、「112 年度原住民族文化優良教案甄選實施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一)參加對象: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現職教師(含校長)、代理(課)教師、專職族語老師及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2、大專院校之教育相關系所、各師資培育大學修習教育學程之學生、實習學生。

3、相關教育人員或團體(含部落工藝師、文化工作者、文化指導員、部落耆老等)。

(二)參加類組:分為「實驗教育組」及「非實驗教育組」,每組再依教育階段別分成「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組」,並設計適合該類組學生之教案。

(三)評選主題:包含原住民族語言文學之保存及傳承、部落與原住民族之歷史經驗、原住民族之名制、傳統制度組織運作或其現代轉化、原住民族藝術與樂舞、原住民族土地與生態智慧、原住民族營生模式。部落倫理與信仰、其他與原住民族相關之議題等 8 項。

(四)辦理期程:

1、報名及收件方式:自即日起至 112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五)凌晨 23 時 59 分截止。

2、評選成績公告: 112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二)前公告。

3、頒獎典禮:預定於 112 年 12 月 7 日(星期四)辦理。

三、請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縣(市)政府協助轉知所轄學校(包括國立小學)相關教師等踴躍報名參加。

四、本案甄選承辦單位為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相關問題,請逕洽該校原住民族教育及文化研究中心張玉韻小姐,聯絡電話: 04-22188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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