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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何孟儒 - 獎助學金 | 2021-07-23 | 點閱數: 301

申請方式 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於 110 年 9 月 30 日(四)前郵寄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 (請參閱第三頁),逾期概不受理,以郵戳為憑。請清楚填寫正確之聯繫方式,以利後續通 知申請資格:

需同時具備以下七項,使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ㄧ)年齡:具有中華民國身分且未滿 25 歲者。

(二)學歷: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大學、碩士之學生,不含軍警校、大 學及研究所在職專班。

(三)學業成績: 109 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75 分以上(含 75 分)。

(四)非家扶基金會經濟扶助對象。

五)家庭收入:

    1.109 年度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2.109 年度家庭總所得未超過 120 萬,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 2 萬元以下。

(六)家庭特殊狀況:

   1.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 庭生活

    陷  於困境。

  2.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七)韌世代精神:

  1.申請人積極參與公益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2.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申請方式 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於 110 年 9 月 30 日(四)前郵寄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 (請參閱第三頁),逾期概不受理,以郵戳為憑。請清楚填寫正確之聯繫方式,以利後續通 知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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