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4 月 21 日臺教學(五)字第 1120040708 號函辦理。
二、為增加旨揭競賽宣導能見度及資源運用,內政部消防署製作橫幅廣告及宣傳圖卡各 1 份,請貴單位協助於網站刊登及透過各式宣導通路協助推廣,以擴大宣導效能。
三、隨文檢附內政部消防署來函及相關附件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