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家人權博物館 112 年 6 月 5 日人權展字第 1123001493 號函辦理。
二、該館為推廣人權理念,拓展人權教育之範疇及廣度,參酌行動博物館精神,重製具特色且觀眾反應良好的人權主題特展,轉化為適於公共推廣之內容、規模與形式,提供學校單位申請運用,希冀增進社會大眾認識臺灣歷史及人權議題的媒介。
三、申請借用對象:國內各級學校(教師)等教育單位或其他符合本計畫目的,經該館審核通過之對象。
四、受理申請時間與方式:採線上報名方式申請,自即日起至 112 年 6 月 20 日止,請於申請系統開放時間內完成線上申請(網址: https://reurl.cc/lv6LQA )。
五、有關該館人權故事行動展介紹及借用申請辦法,請逕至該館官網/教育資源/人權學習專區/人權故事行動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