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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崔珮芸 - 一般公告 | 2021-08-30 | 點閱數: 269


一、本署依據行政院「2030 雙語國家政策發展藍圖」,以「培養臺灣走向世界的雙語人才、全面啟動教育體系的雙語活化」為目標,爰辦理旨揭競賽。
二、旨揭實施計畫內容摘要如下:
(一)參賽資格: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在學學生及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參賽資格,詳見旨揭實施計畫第 3 點)。
(二)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其參賽方式,如下:
1、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且同時取得學校學籍者:請洽詢原設籍學校報名參賽。
2、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而未取得學籍者:由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檢附實驗教育計畫及報名表,於「決賽報名開始日」( 110 年 9 月 24 日)前向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報名,再由該校通知學生至指定學校參加初賽;其成績達指定學校推薦本校學生參加決賽之標準者,以外加名額推薦,不占指定學校得推薦之名額。
(三)比賽方式:
1、初賽由各校自行辦理,不限年級選拔優勝學生代表 1 至 2 名參加決賽。學校班級數全校合計 25 班以下者,推薦 1 名; 26 班以上者,推薦 2 名。
2、決賽分北、中、南 3 區辦理,承辦學校如下:
(1)北區:國立新竹高級中學。
(2)中區: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3)南區: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四)比賽重要時程:
1、初賽:各校應於「決賽報名截止日」110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二)前辦理完畢。
2、決賽報名時間: 110 年 9 月 24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起,至 110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二)中午 12 時止。
3、英文作文比賽決賽日期: 110 年 11 月 6 日(星期六),分別由北、中、南 3 區承辦學校同時辦理。
4、英文演講比賽決賽日期:
(1)北區: 110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三)。
(2)中區: 110 年 11 月 9 日(星期二)。
(3)南區: 110 年 11 月 11 日(星期四)。

三、本競賽決賽報名方式,請於前述規定期限前至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網站(http://www.tngs.tn.edu.tw/)線上完成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四、本競賽決賽給獎方式如下:
(一)獲學校推薦參加決賽之學生,由學校自行依規定敘獎,以資鼓勵。
(二)決賽評選得獎學生每區 30 名,包括優勝 10 名及佳作 20 名,由本署分別發給獎狀及獎品。
(三)各區獲優勝或佳作學生之指導老師(依線上報名填報之指導老師 1 人),由本署頒發獎狀,服務學校依「優勝者嘉獎 2 次、佳作者嘉獎 1 次」之標準予以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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