ㄧ、依 據:國立光復高級商工職業學校擴增高級中等學校雙語實驗班計畫、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職 稱:專任助理。
三、支 薪: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辦理(第一年薪資每月新台幣 33,769 元,可採計職前年資最高 9 年),享勞保、健保、勞退。
四、名 額:正取 1 名,擇優至多備取 2 名。
五、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 113 年 7 月 31 日止。(視考核結果及預算經費補助情形決定期滿是否續僱)。
六、性 別:不拘(男性須役畢或免服役)。
七、工作地點:國立光復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地址:花蓮縣光復鄉林森路 100 號)。
八、工作項目:
(一) 辦理本計畫之各項教育推廣、入學招生、成果報告、經費核銷等相關行政業務。
(二) 協助本計畫校內課程核心小組推動雙語班各項課程。
(三) 辦理年度專家學者評鑑訪視及雙語班各項研習與營隊活動。
(四) 協助本校研發處推動各項行政業務。
(五) 其他交辦事項。九、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但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規定,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三)具有英文能力、資訊能力、文書處理能力、網頁管理能力等。
十、報名:
(一)日期及方式:意者請於 112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寄 (送) 達本校(976001 花蓮
縣光復鄉林森路 100 號 國立光復高級商工職業學校人事室收),並註明
「應徵雙語實驗計畫專任助理」。
其餘事項請參酌簡章公告,不另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