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申有關代理兵缺期滿,嗣經學校續聘代理原服務留職停薪教師於退伍日至其實際復職日前之年資得否併計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年資疑義,應依教育部 97 年 4 月 9 日台人(三)字第 0970052729 號函辦理,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