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勞動部「112 學年度第 1 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相關資料 1 份(如附件),請惠予公告,以利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9 月 18 日臺教高(四)字第 1120091234 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 https://www.edu.tw/helpdreams/
),如學生有申請需求,請提醒學生上網瀏覽。
三、如對旨揭資料有任何疑義,請逕洽勞動部免付費服務電話: 1955 。
*申請人之子女已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例如:教育部高中職免學費補助、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雙軌訓練旗艦計畫、人事行政總處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退輔會榮民子女就學補助、農業部農漁民子女助學金、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等),不得申請本就學補助。
*補助類別為:低收入戶補助、中低收入戶補助、身心障礙補助仍得申請本就學補助。
*公費生、各類在職班學生,不在補助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