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官職等: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A150130
■職系:綜合行政
■錄取名額:正取1名,擇優備取2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42-花蓮縣光復鄉
■上網有效時間:112/10/06~112/10/16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各款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各款情事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任用後發現錄取人員有本項各情形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三、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四、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且須配合學校業務需要實施職務輪調。
五、熟悉 Word、Excel、網路操作等應用處理能力。
六、具出納組長經驗、已取得政府採購人員證照或具備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工作內容:
一、依會計室之傳票辦理現金、票據、有價證券之出納、轉移、保管及記帳。
二、現金出納備查簿之登記及編製現金結存日報表。
三、收款收據、送款單、繳款書及公庫支票之填製保管。
四、學生補註冊之學雜費、代辦費暨寒、暑期學藝活動、重修、蒸飯、腳踏車等各項費用之收費、存解及造冊。
五、造具員工薪資、考績、年終獎金暨各項補發、收回之清冊及入帳。
六、教師兼代課、社區化、社團鐘點及差旅費等各項費用清冊之請領發放。
七、公、勞、健保保險費、退撫基金、所得稅、房貸及其他代扣款項之解繳。
八、核對公庫對帳單、編製公庫存款差額解釋表、公庫支票記錄表及統一收據登錄表。
九、年終媒體申報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作業。
十、其他有關出納事項。
▓工作地址:國立光復高級商工職業學校總務處:97641花蓮縣光復鄉林森路100號
▓職缺類別: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網頁內容未盡之處,請詳見附件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