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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黃瑞琪 - 一般公告 | 2023-10-26 | 點閱數: 72

說明:

一、依據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 26 條第 1 項:「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專業及技術人員或專業及技術教師,每任教滿六年應至與技職校院合作機構或與任教領域有關之產業,進行與專業或技術有關之研習或研究,技專校院教師之研習或研究期,應至少半年;技職校院相關研習或研究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二、本校根據上開法規辦理旨揭教師研習,以協助技專校院教師瞭解織物染整及數位噴墨相關產業鏈現況。

三、報名資訊,請詳閱附件研習課程表。研習活動,如額滿將提早關閉報名系統。

四、研習共有四梯次,每梯次不同主題,且活動全程免費,活動後依實際參與狀況授予研習證書。

五、參加對象:技職校院任教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專業及技術人員或專業及技術教師」且「與任教領域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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