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轉知本校有關行政院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及「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並自 113 年 1 月 1 日生效,請本校配合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