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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林芸平 - 一般公告 | 2021-10-04 | 點閱數: 211
  1. 推薦人選:
    1.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推動工作圈及學科中心設置與運作要點」第八條規定,學科中心種子教師需為高中現職合格教師,且服務年資達三年以上
    2. 敬請推薦尚未擔任學科中心種子教師之人選,人選應具備學科教學熱誠,有意願且能配合學科中心規劃承擔相應工作任務。
  2. 推薦作業流程:
    1. 各單位推薦之種子教師人選,須配合本年度學科中心種子教師培訓期程規劃,完成培訓要求且獲得通過後,方可擔任該中心種子教師
    2. 本次徵求的種子教師人選經學科中心培訓後,預計於 111學年度( 111/8~112/7 )始得聘用,聘期一年。
    3. 有關各學科中心種子教師培訓規劃的期程與辦理方式,逕洽各中心
  3. 有興趣之教師請向教務處報名,由教務處統一填表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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