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前於 110 年 8 月 17 日函頒「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110 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合先敘明。
二、考量國內疫情尚為穩定,本部希冀能於兼顧學生健康及學習權益下穩定發展藝術教育,爰以專案有條件開放表演藝術類團隊練習。
三、請各團隊確實遵循本注意事項進行練習,並隨時注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政策,及配合所在地地方政府防疫規定,共同守護校園師生健康;本部亦將持續配合疫情發展適時調整本注意事項。
四、依本注意事項附件 1 及附件 2 規範,學校應每日進行自我查檢,定期送查檢情形至主管機關備查;主管機關應落實定期查核機制。
五、如有相關疑問請洽以下窗口:
(一)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廖窈萱老師( 02 ) 7736-6223 。
(二)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陳聖蕙小姐( 02 ) 7736-6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