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公告 藝術才能組 - 美術班招生 | 2026-02-10 | 點閱數: 326

壹、依據

  • 教育部公佈「藝術教育法」、「藝術教育法施行細則」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
  • 花蓮縣政府 115 年 1 月 13 日府教終字第 1150010033 號函。

貳、招生人數

一、七年級新生 1 班,招生名額以26人為上限,得不足額錄取。

二、插班生11名,得不足額錄取。

參、報名資格及鑑定方式

新生報名資格:各國小應屆畢業生,設籍本縣且具美術才能及興趣者,均可報名(不受學區限制)

肆、報名時間

一、通訊報名:115309(星期一)325日(星期三)

         (以郵戳為憑,逾期原件退回)。

二、現場報名:

    集體報名:115309日(星期一)

        個別報名:115309日至327

         每日800-1630,週六、日不受理           

:::
相關資源
[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