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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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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藝術才能組 - 教務處 | 2026-06-17 | 點閱數: 30
說明:
一、 依據 115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 旨揭比賽為鼓勵創作參賽,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一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一人,每人至多參加二類。
三、 本縣轄內各級學校自行辦理校內競賽,遴選優勝者(作品)代表學校參加本縣縣賽。參賽作品未列成績者,應於期限內辦理作品退件,逾期作品將由承辦單位自行處置。
四、 校內徵件時間為 9 月 7 日至 9 月 10 日,請有興趣報名參加的同學,將作品繳交至教務處藝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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