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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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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承辦人 - 校安人員甄選 | 2026-07-15 | 點閱數: 304

依據花蓮縣 115 學年度推動國民中學充實校安人力聯合甄選簡章規定,公告本次甄選錄取及備取人員名單如下(詳如附件)。

一、錄取及備取名單請參閱附件「花蓮縣 115 學年度推動國民中學充實校安人力聯合甄選錄取及備取人員名單」。

二、公開分發作業正取及備取人員均應參加公開分發作業,相關事項如下:

(一)分發日期: 115 年 7 月 17 日(星期五)

(二)報到時間:下午 2 時 30 分前完成報到

(三)分發時間:下午 3 時整開始

(四)分發地點: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花蓮市林政街 7 號)

三、注意事項

(一)正取及備取人員均應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正本(或附有照片之有效身分證明文件,如健保卡、駕照或效期內護照)親自辦理報到及參加公開分發。

(二)如因故無法親自參加分發作業,得依簡章規定填具分發委託書(如簡章附件 13 ),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受託人應攜帶准考證、分發委託書、本人及委託人之國民身分證(或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健保卡、駕照或效期內護照)正本驗明身分。

(三)公開分發作業將依總成績高低名次依序辦理。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並喪失分發資格,不得提出異議;正取人員如放棄分發或不接受分發結果,視同放棄錄取資格,分發完成後不得要求更改分發學校。

(四)正取人員分發完畢,若尚有缺額,由備取人員依總成績高低名次依序分發,倘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並喪失分發資格,不得提出異議;備取人員如放棄分發或不接受分發結果,視同放棄錄取資格,分發完成後不得要求更改分發學校。

五)錄取人員完成公開分發後,應依簡章規定於 115 年 7 月 20 日(星期一)至 7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前,攜帶分發結果通知、國民身分證正本、畢業證書正本等各項資格審查文件正本,以及分發學校要求攜帶之相關文件至分發學校完成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敬請正取及備取人員務必留意上述時間,並依規定準時辦理相關作業,以維護自身權益。

花蓮縣 115 學年度推動國民中學充實校安人力聯合甄選委員會
中華民國 115 年 7 月 15 日

  • 花蓮縣115學年度推動國民中學充實校安人力聯合甄選錄取及備取人員名單 公告.pdf
    1) 花蓮縣115學年度推動國民中學充實校安人力聯合甄選錄取及備取人員名單 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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