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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8 月 11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50072331 號書函暨教育部 115 年 7 月 28 日臺教文(二)字第 1150073349 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函文略以: |
| (一) | 近期接獲民眾陳情,國內學校、教保服務機構使用中國大陸製文書表單或歌曲輔助教學,因文件內容使用簡體字,歌曲創作背景亦具政治意涵等情形,引發外界關注。 |
| (二) | 請各校及社會教育機構、補教機構等,從事教學活動時,應審慎選用教材(如避免使用中國大陸簡體字教材或具政治意涵歌曲),將本土相關素材融入日常作息中,認識並認同在地文化,以維學生學習權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