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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8年6月18日府人福字第1080115975號函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6月12日總處給字第10800360892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修正後之本保險辦理說明資料及宣傳海報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