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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甄選對象:本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 |
| (二) | 每件教案至多3名教師且任職學校須為相同縣市。 |
| (三) | 教案內容以國民中小學各學習領域進行設計(可混合領域),融入全民國防教育五大主軸(全民國防、國際情勢、國防政策、防衛動員、國防科技)之相關內容。 |
| (四) | 教育部預評選出優良教案22件(未達標準者得從缺)。 |
| (五) | 獲獎個人頒發獎狀,每件教案覈實核予稿費最高新臺幣1萬元。 |
提交期限:請於114年7月31日前免備文掛號郵寄縣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