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教育部辦理110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訊息,請貴校多加宣傳並鼓勵所屬人員踴躍報考,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4月2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41021號函暨教育部110年4月1日臺教社(四)字第1100046261B號函辦理。 |
二、 | 教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 |
三、 | 旨揭考試訂於110年8月7日(星期六)舉行,於110年4月9日至同年5月7日受理網路報名,並提供團體報名服務。為鼓勵學生報考,19歲(含)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請貴校惠予協助將相關訊息登載於電子跑馬燈、布告欄等處進行宣傳。 |
四、 | 有關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教育部110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https://blgjts.moe.edu.tw),或電洽總試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99-566(免付費) / (02)7749-3664;服務信箱:blg.sce@deps.ntnu.edu.tw。 |
五、 | 本次考試針對團體報名另有獎勵措施,團體代表人有機會獲得考試專屬設計的野餐墊(限量500份)。發放原則以團報人數最多者依序發給,總試務中心將於110年7月上旬於認證官網公告獲獎名單,並於110年7月中旬統一寄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