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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大葉大學108年05月10日大葉環教字第1081000297號函辦理。 |
| 二、 | 依據「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該辦法)第15 條第1項規定「環境教育人員除經薦舉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外,其認證有效期限為5年,期限屆滿前3至6個月內得申請展延,每次展延之有效期限為5年。」另依該辦法第15條第2款規定,申請展延得以參加環境相關領域研習累計30小時以上。 |
| 三、 | 本研習為「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研習」,實施計畫詳如附件。 |
| 四、 | 為協助學校環境教育人員符合展延資格,教育部補助該校辦理旨揭研習課程。相關訊息如下: |
| (一) | 研習對象:各級學校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教職員。 |
| (二) | 研習時間:108年6月20-21 日、108年6月27-28 日,共31小時。 |
| (三) |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民國108年6月10日止。 |
| (四) | 採網路報名,請至線上報名系統網站報名:https://goo.gl/forms/iNf0AoAKizEjw3tJ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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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偉大人物最明顯的標誌,就是他堅強的意志。
愛迪生
113學年度課程計畫
<p><span style="font-size: 1.25rem;"><a href="https://eschool.hlc.edu.tw/web-set_week_ilc/rest/service/view/public/SWlYZDJjZzNUc1lpTFVYUzEwS21nUT09" target="_blank">114學年度課程計畫(經花蓮縣政府114年8月27日府教課字第1140171311A號函核准備查)</a></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5rem;"><a href="https://www.llps.hl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3495" target="_blank">花蓮縣國民中小學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計畫</a></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5rem;"><a href="https://www.llps.hl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3495" target="_blank">花蓮縣國民中小學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計畫</a></span></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