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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動物保護法第4-1條規定,普及動物倫理與動物保護法規相關之教育及學習,並落實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中。 二、轉知動物保護資訊(網址:https://animal.coa.gov.tw/?searchLon=121.6065&searchLat=23.9821 ,以期共同營造「友善犬貓,幸福花蓮」。
林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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