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0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3025515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文。 (376550000A_1130255155_ATTACH1.pdf、376550000A_1130255155_ATTACH2.ods) |
主旨: | 為增進教師原住民族文化及教育專業知能,教育部規劃辦理114年「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進修學分班」,請提報貴校有意願參加進修之在職教師需求數量及名單,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18日臺教師(三)字第1132604231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課程依據《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辦理,總學分數最低應修12學分,包含「原住民族教育基礎與方法課程」及「原住民族教育實踐課程」,實際開設課程及學分數由各師資培育大學規劃。 |
三、 | 教育部將依調查需求及教師名單,協調師資培育大學於寒暑假或適宜時間規劃旨揭開班事宜。薦送資格如下: |
(一)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具備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專任正式教師。 |
(二)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且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具備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 |
(三) | 鼓勵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學校、原住民重點學校教師參與。 |
四、 | 請貴校於113年12月31日(星期二)前完成本縣校務系統公務填報(第7576號),以利後續課程規劃與執行。 |
五、 | 檢附課程架構及核心內容表(參考)以及旨揭需求及薦送表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