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2月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0010271號函辦理。 二、 旨揭助學金相關辦法,請逕洽該基金會張副秘書長芝瑄,聯繫電話02-29178770分機12,或該基金會網站(http://www.ta.org.tw)洽詢。 三、 檢附旨揭原函及附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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