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2月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0011943號函暨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本土教育補助要點辦理。
二、 依據教育部113 年 10 月 25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5350A號令修正「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函辦理。
三、 原住民族語認證教學專業培訓班因師資安排中,老師換證不受影響,後續另發文公告時間及課表。
四、 旨案聯絡人:吉安國中教務主任黃懷萱 聯絡電話:03-8523136-102/0918-175733 E-mail: shiuan1030@hotmail.com
五、 相關辦法請參閱附件,通過培訓人員之證書因製作程序於114年6月底前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