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7月9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4012915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來文 (376550000A_1140129157_ATTACH1.pdf) |
主旨: | 檢送教育部114年6月24日召開之「研商11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開學日會議」決議事項,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30日臺教授國字第1145502800號函辦理。 |
二、 | 依據「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並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115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有關114學年度之學期起迄日及上課日,經與會之各縣市政府代表及校長、教師、家長等相關團體討論達成共識,11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相關日程及配套措施如下: |
(一) | 114學年度第1學期:114年9月1日(星期一)開學。 |
(二) | 114學年度第2學期:115年2月11日(星期三)開學。惟為配合農曆春節假期,調整115年2月11日、12日及13日(開學第1週)為放假日,並於115年1月21日、22日及23日補行上課,114學年度第2學期實際開始上課日為115年2月23日(星期一),並為開學第3週,114學年度學期之週次不受影響。 |
(三) | 為維護學生受教之最高權益,相關配套措施包含(1)教科用書供應(2)學校行事曆調整(3)課程計畫編排(4)學生安置及學習適應(5)學校午餐標案及其他餐點採購(6)教師甄聘、人事鐘點費等,請各校妥為因應。 |
(四) | 教育部將協調教科書商於上課日前完成教科用書供應,請各校及家長及早做好相關準備,以協助學生有效學習,力求課程之延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