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推動台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
縣(市)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要點」(本土)、「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推動國民中小學藝術與人文教學深耕計畫補充說明」(藝文)、「教育部悅讀101-教育部國民中小學閱讀提升計畫」(閱讀)辦理。
二、活動時間:
(一)開幕及頒獎:105年12月9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0時20分。
(二)動態展:105年12月9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3時、12月10日(星期六)上午10時至下午3時。
(三)靜態展:105年12月9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3時、12月10日(星期六)上午10時至下午3時。(四)體驗活動:105年12月9日(星期五)上午11時至下午3時、12月10日(星期六)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
三、活動地點:花蓮文創園區第9棟展館
四、注意事項如下:
(一)為利頒獎活動順暢,請藝文深耕、閱讀、本土各獎項得獎學校派1名代表領獎,報到後隨工作人員引導入座。
(二)請依佈展及展出時間參與活動,請參酌附件一-3、附件四:
1、靜態展學校請於12月7日(三)13時起至12月8日(四)全日開始佈展。
2、體驗活動請於12月8日(四)9時開始場佈。
3、動態展學校請於12月8日(四)14時至16時進行彩排,每校不超過10分鐘。
(三)參展學校裝卸貨物請由仁愛街入口進出(未事先申請貨車入園之學校請自備手推車進入),學生接駁上下車請由明義街入口進出。(參附件三圖1)
(四)動態表演舞台備有手持麥克風、耳麥與集音棒,其餘特殊表演設備請自理。
(五)靜態攤位背後展板(可佈展範圍180寬*120~150cm高)不可敲、打、釘,請各攤自備無痕膠帶黏貼海報或作品。
(六)本次靜態展(藝文展示35校,不含體驗攤位)設計有闖關活動,目的在增加參訪學生與佈展人員之交流互動,請靜態展學校準備小章戳(約2*2cm以內)為闖關者蓋章,並可設計簡易問答增加闖關趣味。
(七)停車及費用說明:請參與人員多多共乘,自尋車位,本活動可補助靜態展及體驗攤位每攤停車費160元整(請於12月9日洽報到桌簽名領取),其餘動態展及受獎人員車輛請自費停車。12月10日靜態、體驗攤位車輛請停至明義國小北側門停車場。
五、參加活動之人員,均以公(差)假登記出席,相關人員所需差旅費與代課費由各校本權責於校內經費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