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11月14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40222826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需求及薦送表 (376550000A_1140222826_ATTACH1.ods) |
| 主旨: | 為充裕師資來源,落實教學正常化,教育部115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規劃提報貴校教師進修需求數量及薦送教師名單,於114年11月21日(星期五)前完成本縣校務系統公務填報(國小第7914號、高國中第7915及7916 號),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11月7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2910號函辦理。 |
| 二、 | 為充裕師資來源,請評估貴校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包含特殊教育),規劃提報學分班進修需求數量及薦送教師名單予教育部規劃開班。 |
| 三、 | 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以下簡稱師培大 學)於115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包含國小教師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中等學校資訊科技增能學分班及 中等學校第二專長學分班。 |
| 四、 | 查114學年度國中教師專長授課比率,整體而言以地球科 學、表演藝術、家政、童軍、資訊科技、生活科技及健康 教育等科目尚待提升。請各國中自行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建置之國民中小學教職人力資源網查詢國中教師專長授課比率情形並務實提報。 |
| 五、 | 另「中等學校科技領域資訊科技增能學分班」,115年為最後一年調查需求及開班,請鼓勵符合資格之教師參加。 |
| 六、 | 每班以招收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倘需求達25人以上,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