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6月22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15011915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為加強維護教師非上班時間休息權益,請學校建立合理行 政聯繫及親師溝通機制,以促進教師工作與生活平衡,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6月17日臺教授國字第1156001796號函辦 理。 二、為兼顧學生受教權及教師健康權,考量溝通的時效性及必 要性,請學校除涉及校園安全、重大突發事件、緊急災害 應變或其他具急迫性事項外,儘量利用上班時間進行教學 業務處理與親師溝通,並明定適當聯繫時段及緊急事件處 理機制,以提升教學品質,並營造友善校園職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