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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花蓮縣政府106年6月13日府原行字第1060107374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獎項徵件對象為具原住民身分者,並以小說、散文、新詩及報導文學等創作類別均可報名。 |
| 三、 | 另有關「臺灣原住民族文學營」暨「臺灣原住民族文學論壇」亦將開放受理報名,詳情請參閱活動海報,併請協助公告周知。 |
| 四、 | 相關活動訊息業公告縣府原住民行政處行政資訊網,如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台灣原住民族文化發展協會,電話:(02)2936-1002、(02)2936-12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