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禮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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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4 年 5 月 29 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 1140107100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 376550000A_1140107100_ATTACH1.pdf ) |
主旨: | 有關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進用之約聘人員簡化登記備查範圍一案,轉請查照。 |
說明: |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4 年 5 月 29 日部銓三字第 1145830672 號函辦理;並檢附該函影本。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