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校 105 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第 14 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次甄選錄取名單如次: 幼兒園代理教師(代理實缺)正取:賴花美【A01】;備取:無 二、錄取人員,請於 106 年 8 月 14 日(星期一)上午 12 時前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逕向本校辦理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三、缺額已聘足,故第 3 次招考甄選取消辦理。
教導處
總務處
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