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07 年 11 月 28 日府人福字第 1070234953 號函辦理。
二、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為繼續照顧參加本基金人員,特與第一商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合作辦理本項貸款,並將申辦截止日期延長 2 年,至 109 年 12 月 31 日止,目前貸款利率係依中華郵政 2 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目前為 1.095%)加碼 0.675%(目前利率為 1.77%)機動計息。
三、檢附「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與往來銀行合作辦理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作業規定」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