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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莊蕙瑛 - 人事 | 2016-08-24 | 點閱數: 1048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佘菀育
傳真:03-8462780
電話:03-8462860*265
電子信箱:snake9002020@nt.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萬榮鄉明利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8月19日
發文字號: 府教特字第105015247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如文。

 

主旨: 函轉教育部「有關公立幼兒園代理教師同一年度曾任契約進用教保員之年終工作獎金計算疑義一案」函文1份(如附件),請依相關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05年8月11日臺教授國字第1050078262號函辦理。

 

正本: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副本: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刊登縣公報)、本府人事處、本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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