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 Slider
:::
公告 莊蕙瑛 - 人事 | 2016-08-30 | 點閱數: 917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盧韋宏
傳真:03-8222605
電話:03-8222944
電子信箱:alican@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萬榮鄉明利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8月29日
發文字號: 府政字第105016133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

 

主旨: 函轉行政院頒布修正「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105年8月24日院臺法字第1050173889號函辦理。
二、 檢送修正「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1份。

 

正本: 本府各處、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副本:  
:::

會員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