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 Slider
:::
公告 莊蕙瑛 - 人事 | 2016-09-26 | 點閱數: 872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鄭景宜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71171 分機306
電子信箱:evelyn1203@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萬榮鄉明利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9月21日
發文字號: 府人福字第105017810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9月20日總處給字第1050054054號書函。

 

主旨: 有關支(兼)領展期月退休金人員,已請領之子女教育補助應否繳回相關疑義,轉請查照。
說明: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9月20日總處給字第1050054054號書函辦理(抄附原書函1份)。

 

正本: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人事處
:::

會員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