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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本縣國小應屆畢業生設籍臺北市欲申請就讀臺北市國民中學者,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四)審查及分發方式:
(五)國小應屆畢業生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於額滿國中學區,持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並提供當年度一月一日至
1、入學前一年 12 月 31 日前設籍於額滿國民中學學區內,學生之父、母(不含祖父母及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於同日前
(六)有關臺北市國中新生分發法令、 104 學年度國中學區一覽表、里鄰學區對照表及其他新生分發相關資訊,請逕至該市
三、另國立師大附中及國立政大附中 2 校附設國中部歷年來均為額滿學校,且教室空間容納有限,外縣市國小應屆畢業生如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