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公(政)務人員申請補發「大專集訓證書」作業相關 事項,自民國 102 年 1 月 1 日起,移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陸 軍第十軍團指揮部辦理,請依該部所定作業說明及申請表 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02 年 7 月 3 日部退三字第 1023746000 號函辦理 。 二、檢附國防部大專集訓申請書表及流程各 1 份,倘有需要請 依程序向國防部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辦理補發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