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九條暨教育部114年3月24日臺教社(二)字第1142400715A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課程國小暨幼兒園場次於114年11月7日、11月28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假F-Hotel花蓮站前館吉祥廳辦理。 |
| 三、 | 旨揭培訓課程係本縣所屬國中小學校推展家庭教育評鑑項目之一,請務必派員參加,並於返校後分享家庭教育議題(幼兒園為自由參加)。 |
| 四、 | 課程內容如附件,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全程參與教師核發研習時數,研習代碼:5299101(11/7)、5301196(11/28)。 |
| 五、 | 檢附「家庭教育種子教師研習課程資訊」1份。 |